本報訊(記者翟蘭蘭 高星 通訊員劉嘉)“叮咚”,“叮咚”……一部24小時運行的電梯不間斷製造噪音,房子緊臨電梯的一戶業主倍受吵擾,加之家有孕婦,忍無可忍將開發商訴至法庭。記者昨從武昌法院瞭解到,法院判決開發商在6個月內對涉案電梯進行減震降噪處理至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林某於2010年1月27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2010年12月入住,住在17樓,其客廳和主卧緊鄰兩部電梯。2011年上半年,隨著入住人員的增加,電梯噪音問題日益嚴重,而且電梯24小時不間斷運行,導致林某夫妻二人夜間完全無法正常休息,白天無精神,焦躁、不安,註意力無法集中,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2012年10月,林某就電梯噪音問題,向市長信箱投訴,該樓盤所屬的開發商於2012年11月對涉訴的兩部電梯進行了處理,並沒有解決電梯噪音通過建築牆體傳播至林某屋內的根本問題。
  不久後,林某的妻子懷孕,擔心電梯噪音對妻子和胎兒的影響。2012年11月27日,林某委托湖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對房屋的客廳和主卧晚間的噪音污染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為:客廳和卧室的電梯噪音都超過國家標準限值。
  林某遂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對電梯進行減震降噪處理,使噪音排放達到《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的限值以內,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
  2013年5月16日,此案公開審理。被告辯稱:該項目是經報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驗收合格,達到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建設項目。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武漢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對涉案電梯進行減震降噪處理,使坐落於原告房屋電梯噪聲排放值達到排放標準;如未在期限內整改達標,每超過一個月,被告武漢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賠償原告林某50元,至完成減震降噪措施並達標。  (原標題:孕婦不堪噪音污染狀告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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