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開主題式闡釋之前,有請讀者溫習一些新詞彙,以便更通透地瞭解下麵要說的意思。輪流發生性關係、被勾引發生性關係、保護性拆除、奢靡式娛樂、臨時性強姦、自主性墜亡、適度腐敗……等,每一個“新詞”後面都有故事,都有荒謬感噴薄而出。  如果哪位看官悟性不夠,不知什麼意思,也不要緊,因為現實生活作為“忠實的導師”,一直在為這張不斷延長的詞彙表提供新鮮的案例。四川巴中城管副中隊長拒交兩元停車費,收費老人不讓走,隊長強行開車離開,導致老人摔倒死亡。城管部門說隊長系“志願者”。
  從此而後,“志願者”這個詞算是毀在巴中城管手上了。稀罕事真多,合江還有一事,交警副大隊長與女協警到賓館開房,導致丟了槍支,縣公安局回應說:不是丟槍,是“槍支暫時性失控”,也沒有證據表明兩人發生了關係,“開房只是談事情”。
  曾幾何時,官方在應對輿論打聽時,拋出了一個個令人咋舌的新詞。上面列舉的只是一部分,包括並不限於的還有:激情殺人、戴套不算強姦、嫖宿幼女、山寨式創新、側滑式垮塌、污染式環保、移民式愛國、急性短暫性精神病。
  黑話是為了縮小傳播範圍,“新詞”卻是為了擴大傳播。這些新詞彙變身為一種融洽式的矛盾,演化為一種荒謬式的存在,是公權力的穢語綜合徵。曾有媒體討伐過漢語的污染,但很遺憾沒把“新詞”包括在內。
  這些新造的詞語和說法,其打擊對象就是事實本身:或否定事實,或污染事實,或扭曲事實。“志願者”說法是要否定凶手的城管身份,“暫時性失控”是否定丟槍,“嫖宿幼女”是否定強姦,“適度腐敗”是否定民意,“被勾引發生性關係”系否認官員腐化。
  通過創造式重覆“新詞”,其目的是要混淆及顛倒責任關係。每一個新詞彙的後面都隱藏著某種責任關係,當事人都是要借“新詞”遁地而逃,化解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所謂“新詞”,近似於金蟬脫殼的奇門遁甲,體現了對各類責任事件的有目的操縱。
  先是污染事實,進而混淆責任,繼而逃避問責,這是“新詞”發明者的三部曲。而“新詞”之所以能奏效,全拜變質的公權庇護。
  “新詞”的流行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流行發明創造“新詞”,二是流行嘲弄諷刺“新詞”。前者是有恃無恐,後者是有心無力。治療“新詞”病,只有瘋子才會痛斥民眾,讓百姓“吃藥”。
  辛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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